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30 18:07 来源:人事处

苏教人函〔2021〕2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江苏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30号)精神,决定2021年在全省开展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特级教师评选范围为全省普通小学、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三年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科研训机构、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任教的在职在岗教师。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及人事关系虽在中小学但已正式发文任命担任党政部门职务的(不含挂职)教师,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名额分配。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名额不超过320名,按照1:1.2下达推荐指标385名,原则上根据各设区市教师人数分配。为进一步发挥特级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各地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结构要求:(1)各学段特级教师推荐人数,应统筹考虑本学段教师人数,同时兼顾高级教师人数;(2)思政课、体育艺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科学、综合实践、通用技术、劳动等学科教师不少于10%;(3)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推荐人员中乡村教师不少于10%;(4)校级正职领导(不含幼儿园园长)和教科研训机构人员推荐人数不超过15%。各地推荐名额见附件2。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师德要求。无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行为。

2.年资要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5年,受聘高级教师3年以上。教龄满20年的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受聘高级教师年限不作要求。

3.中小学校级领导,担任领导职务前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5年以上。教科研训人员,担任教科研训人员前具有10年以上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经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要求

1.师德的表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广博的仁爱之心、崇高的人格魅力,热爱教师职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任教以来获得过县级以上师德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奖励,在学生、家长和教师中享有较高声誉,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民主测评中师德优秀率一般要在85%以上。

2.育人的模范。关注学生思想教育,育人成果突出;或长期担任班主任,是师生公认的优秀班主任。申报人的公开述职需讲述近6年育人案例,主要体现关爱学生(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帮助辅导后进学生学业转化、关心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成长等)、学科育人、管理育人等,内容要真实,经验可推广。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民主测评中育人优秀率一般要在85%以上。

3.教学的专家。近6年普通中小学教师承担过循环教学或毕业班教学工作,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幼儿园教师遵循幼儿学习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保育教育;中职校专业课教师具有丰富的企业实践经验,教学理论联系实际。任教以来,获得过市级以上教学基本功或优质课(含网络优质课)比赛奖项,或具有市级(乡村教师具有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等相应称号。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近6年公开发表的论文代表作或正式出版的论著、参编的教材(含校本教材)不少于2篇(部),至少承担1项教科研课题或市级以上基础教育内涵项目并结题结项。在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中,对课程、教材、教学法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形成较为鲜明的教学风格、特色、主张和思想,对教育教学实践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民主测评中教学优秀率一般要在85%以上。

4.示范的先进。在同行中影响力强,近6年多次开设县级以上高水平公开课、示范课或讲座,或担任过“四有”好教师团队、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等专业发展共同体领衔人和导师,或担任过青年教师和师范实习生指导教师或受邀兼任师范院校教师教育课程,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交流轮岗学校发挥积极示范引领作用。中职校专业课教师,担任本专业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主要职务,或参与过行业标准制定,或在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担任核心工作,或指导的学生获得高级别奖项,在行业企业影响力强。

5.关于教科研训人员。积极参与、指导学校和教师不断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教育教学方式,近6年执教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网络优质课原则上不少于3节,在区域内实现专业引领有举措、有创新,推动构建以落实立德树人、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指导学科教师在上一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大赛中居同类同行前列;所指导的学科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或高中阶段学业水平等测试中,成绩优良或有较大幅度提升。其他研训人员研训成效在省市名列前茅。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信息化融合环境下的网络教研素养,在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研究与实践有突出成果。近6年主持过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和教学研究方面的课题,开设市级以上学科讲座不少于3场,公开发表的论文代表作或正式出版的论著、参编的教材(含校本教材)不少于3篇(部),至少有1篇本学科论文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获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育科研(教育研究)成果奖,或在市级以上基础教育内涵项目建设中取得优秀等次,初步形成具有实践性、理论性的教育教学主张或思想。形成的教科研训成果,对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内涵发展有积极指导作用,在一定区域实际推广应用,形成效应、有影响力。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民主测评中师德表现、指导效果、服务水平优秀率一般均要在85%以上。

三、有关政策口径

1.兼任行政职务的申报人员教学工作量要求。校级正职、副职、中层管理人员近6年平均周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4、1/3、1/2、且任教学科与申报学科一致,同时每学年听课应不少于40节。对校级正职承担循环教学或毕业班教学不作要求。

2.专业活动举办部门要求。申报人参加的教学基本功、优质课比赛、公开课(示范课)、学科讲座,申报的科研课题和获得的教学成果奖、教育研究成果奖等,均应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教科研业务管理部门组织。

3.转岗申报政策。从教研员或校级正职岗位转到中小学校专任教师岗位满1年的,可以按现岗位申报,否则仍占教研员和校级正职评选指标。

4.特别推荐人选要求。为改革教师评价,破除“五唯”,各设区市可产生特别推荐对象。特别推荐对象指在师德、育人、教学、示范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事迹特别感人、贡献特别显著、师生特别公认,特别推荐对象不受年资条件和其他成果要求限制。

5.推荐过程中,凡涉及到聘期、工作年限、任教年限、论文发表、获奖、教学工作量等时间计算的,均以2020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四、推荐程序

特级教师推荐评选程序严格按照《江苏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执行,并符合以下要求:

1.学校等基层单位提出人选。基层单位负责审查申报人选基本信息、核实育人案例真实性、协助县级教育部门组织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参加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人员为基层单位全体教师和家长学生代表(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不面向幼儿和学生测评),家长和学生代表原则上不少于1个班(家长参加申报人员公开述职确有困难的,可由各地研究确定参与方式),教科研训申报人员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人员为本单位全体人员及服务对象代表,服务对象代表不少于30人。申报人员围绕近6年师德、育人、教学和示范(教科研训申报人员为师德、指导、服务和示范)四个方面进行公开述职,并承诺没有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基层单位集体研究后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应当在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员全部申报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

2.县(市、区)推荐。县级教育部门派人到申报人选所在单位参加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工作,负责主持测评会、发放和回收测评表。在综合评价、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公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向设区市教育局提出推荐人选。

3.设区市初评推荐。设区市教育局成立特级教师推荐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特级教师推荐工作。特级教师推荐小组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教育教学专家、特级教师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不少于17人,其中教育教学专家和特级教师不少于总人数的70%。设区市组织申报人员开展现场教学和教研成果评价,形式由各设区市自主确定,申报人员现场教学和教研成果评价的成绩均分为优秀、良好、合格3档,其中优秀等次人数均不超过省下达推荐名额的60%。各设区市推荐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结合民主测评、现场教学、教研成果评价、特色亮点等情况综合考量,按照省下达的指标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对于特别推荐人选,教育局要组建考察小组深入到所在单位,全面了解其情况,并经设区市教育局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特别推荐人选一般每个设区市不超过2名,并占相应推荐指标数,但不需要排序。推荐人选名单及申报表(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隐私信息进行模糊化处理)应当在设区市主要新闻媒体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省评选委员会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在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特级教师评选委员会,负责全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在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召开特级教师评选委员会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特级教师人选,并视情况通过网络对申报人员进行面试答辩。评选结果在江苏教育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特级教师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示范的先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特级教师评选工作,认真做好本地区推荐工作,准确把握条件标准,宁缺勿滥,严格遵照推荐程序,严格审核推荐材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社会高度认同。各设区市须严格按照分配推荐名额择优推荐人选,超出限额将不予受理。

(二)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坚持在达到基本评选条件的前提下,向一线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乡村学校教师、长期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倾斜。推荐评选过程中,不唯论文、不唯表彰,师德为先,实绩为重。

(三)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要求,科学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特级教师的管理,突出承担教学工作、提升教学质量和履行职责情况的权重。

(四)特级教师当选后,若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约定了服务期的,要严格按规定履行承诺。未满服务期非正常流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其特级教师称号,取消特级教师相关待遇,由所在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收回特级教师证书,并在下一批特级教师评选中减少流入地相应的推荐指标。

(五)文中县级指县(市、区)级,市级指设区市级,以上包含本级或本数。

六、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七、报送及备查材料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1年10月31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以下材料:

1.设区市评选工作要求或方案。

2.设区市特级教师推荐小组专家名册(附件7)。

3.特别推荐人选事迹及推荐意见。

4.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汇总名册(附件6,一式2份,并另附Excel格式电子版)。

5.推荐人选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照片背后标注单位、姓名(每人1张,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统一装入一个信封)。

6.每位推荐人选材料:

(1)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选申报表(附件4,一式4份,特别推荐人选30份,普通白底A4纸正反打印,另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

(2)民主推荐汇总表(附件5);

(3)现场教学评价表(各设区市自主制作);

(4)教研成果评价表(各设区市自主制作);

(5)申报表第五项中所填报的本人代表作原件,课题含立项与结题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审核章),教师合计不超过3项,教研员不超过5项;

(6)其他特色亮点材料1项。

材料报送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2113室,联系人:管海虹、吴常红,联系电话:025-83335600、83335535;E-mail:jsjytrsc@163.com。

(二)请各设区市留存推荐人选以下材料,供省评委会评审过程中调取备查:

(1)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特级教师申报表》中填写的各类获奖的证书。

(2)民主测评原始表、近6年教学课表和中层以上管理者听课记录。

(3)承担课题反映应用推广价值的证明材料、发明专利证书等。

(4)近6年公开发表的论文代表作或正式出版的论著、参编的教材(含校本教材)。

(5)《特级教师申报表》中填写的开设公开课、示范课,担任教师发展共同体领衔人或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和学生比赛获奖的证明材料。

附件1

 

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葛道凯 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副组长

朱从明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潘 漫 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

成 员

沈仕俊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办公室主任

崔春霞 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办公室主任

崔春霞 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兼)

办公室成员

王云慧 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孙锐轩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吴常红 省教育厅人事处二级主任科员

附件2

 

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

 

江苏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特级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原国家教委、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教人〔1993〕38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33号)精神,结合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特级教师是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当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是“四有”好教师的示范标杆

第三条  特级教师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由省人民政府授予称号、颁发证书。

 

第二章 推荐与评选

第四条  评选范围和对象包括:在我省普通小学、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三年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科研训机构、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任教的在职在岗教师。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截至评选前一年年底已达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列入评选范围。人事关系虽在中小学,但已正式发文任命担任党政部门职务的(不含挂职),不列入评选范围。

第五条  特级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师德的表率。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深厚的爱国情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热爱教师职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广博的仁爱之心、崇高的人格魅力,在学生、家长和教师中享有较高声誉

(二)育人的模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关爱学生,注重学科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针对学生个性特点开展教育引导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受到学生和家长的爱戴。

(三)教学的专家。长期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有鲜明的教学理念、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素养和良好的教学反思习惯,在课程、教材、教学法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探索和践行素质教育发展规律,教学质量和水平高,形成较为鲜明的教学风格、特色、主张和思想。

(四)示范的先进。积极参与青年教师指导和师范生培养工作,担任过青年教师、师范生、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指导教师,在提高指导对象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方面作出重要贡献。主动承担各类研训任务,开发研训课程,提供优秀研训资源,研训成效比较明显,有效促进区域教师专业素养的提升。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5年,受聘中小学高级教师3年以上。教龄满20年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受聘年限可适当放宽。事迹特别突出、成绩特别显著的,可不受教师职务和受聘年限的限制。

(六)中小学校级领导申报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担任领导职务前,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5年以上,是所教学科优秀教师;担任领导职务后,仍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质量保持较高水平;正职校长在学校办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业绩突出。

(七)教科研训人员申报除具备上述(一)、(四)和(五)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担任教科研训人员前,具有10年以上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经历,是所教学科优秀教师,且在任教科研训人员后,仍坚持参加中小学教学、上示范课、开展教学专题讲座等教学活动;能够指导学科教学、教师发展工作,在促进区域学科建设、教师发展和教学质量、教科研水平提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六条  推荐评选程序包括:

(一)学校等基层单位推荐。学校等基层单位组织教师自荐、集体推荐,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后决定推荐人选,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人选应当在学校内公示,且个人全部申报材料公开展示,公示时间和申报材料公开展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民主测评。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民意测验、群众访谈等方式,对学校推荐人选广泛征求意见,同时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意见,确定推荐人选后报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

(三)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特级教师推荐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特级教师推荐工作,根据评选条件逐一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特级教师推荐小组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教育教学专家、特级教师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推荐人选应当在设区的市主要新闻媒体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再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

(四)评选公布。省教育厅成立特级教师评选委员会,负责全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应当在江苏教育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教育部备案。

第七条  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应当向长期在中小学一线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乡村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满20年并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第八条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师德规范的,不得申报推荐。所在学校违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时任学校校级领导2年内不得申报推荐。

第九条  凡在申报特级教师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推荐评选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相应处理。

第十条  每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的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根据教育发展特别是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研究确定

 

第三章 奖励与培养

第十一条  特级教师自省人民政府批准之后的下个月起享受国家规定的特级教师津贴,退休后继续享受,数额不减。特级教师津贴所需经费从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第十二条  各地应当对评选出的特级教师给予奖励,并通过新闻媒体、举办教育教学成果展等活动宣传特级教师先进事迹,推广特级教师先进经验。

第十三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特级教师所在单位应当为特级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为特级教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十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适时组织学术交流和培养考察等活动,促进特级教师持续发展,支持特级教师疗养休养。

 

第四章 职责与担当

第十五条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四有”好教师示范标杆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第十六条  做终身学习的引领者,主动适应时代发展,关注教育前沿动态,及时掌握现代教育技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增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第十七条  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德育,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作用,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八条  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服从组织安排到乡村学校、相对薄弱学校任教,主动承担中青年教师培养、各类教师研训任务,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名师空中课堂、支教送教、示范教学等公益性教育教学活动,根据需要参加名师工作室建设、担任师范生导师或在师范生培养院校承担教师教育相关课程教学任务。

第十九条  关心和支持本校、本地区教育教学工作,积极为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建言献策。设区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与特级教师约定服务期,服务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二十条  特级教师管理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特级教师所在单位共同负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明确内设机构负责特级教师管理工作。日常管理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特级教师所在单位为主,省、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指导。

第二十一条  特级教师除工作确有需要外,不应兼任过多的社会职务,保证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特级教师所在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级教师的考核。考核工作以设区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省教育厅负责宏观指导、协调和检查。设区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科学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突出承担教学工作、提升教学质量和履行职责情况的权重。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令其限期改进。

第二十三条  特级教师的流动应当符合区域发展均衡的要求。特级教师省内流动,流入地应当征得流出地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调离本省的,原人事关系所在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

第二十四条  特级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其特级教师称号,取消特级教师相关待遇,并由所在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收回特级教师证书。

(一)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二)在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非正常流动的;

(四)其他应予撤销称号的。

第二十五条  特级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省教育厅备案,不再享受特级教师相关待遇。

(一)未履行特级教师职责,连续两年特级教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

(二)因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第二十六条  特级教师调离中小学教育系统,其特级教师称号自行取消,与称号有关的待遇即行中止。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4

 

 

 

 

江苏省第十特级教师

评选申报表

 

 

 

 

 

 

 

 

 

江苏省教育厅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江苏省第十特级教师申报人选使用。

2.本表内容按要求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具有代表性。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但本表格最后一页请勿变动。

3.表中各类时间一律用6位数字表示,其中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如:“1965.02”。

4.现学科教学年限指专任教师从事本学科教学年限,可累计计算。

5.教育类别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

6“承诺书”内容不得作任何改动,必须为本人签名。填写本表即视为信守承诺。

7为便于存档,本表请用电脑正反打印在A4纸上。

8.被推荐人选经评审被省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本表连同证书复印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2寸免冠照片

(只需电子照片,不要贴纸质照片)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现任党政

职务及时间

 

参加工作

时 间

 

现职称及

聘任时间

 

现从教学科

及任教年限

 

教 龄

 

班主任年限

 

最高学历

(学位)

 

支教或乡村

任教合计年限

 

是 否

乡村教师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从初中毕业后填起)

主要学习经历

起止时间

学校

所学专业

教育类别

学历

学位

 

 

 

 

 

 

 

 

 

 

 

 

 

 

 

 

 

 

 

 

 

 

 

 

 

 

 

 

 

 

 

 

 

 

 

 

工作简历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单位

职务(含班主任)

证明人

 

 

 

 

 

 

 

 

 

 

 

 

 

 

 

 

 

 

 

 

 

 

 

 

 

 

 

 

 

 

 

 

 

 

 

 

 

 

 

 

 

二、近6年教学工作情况

学期

年级

任教学科

周课

时数

总课

时数

授课班级

听课节数

2015年春学期

 

 

 

 

 

 

2015年秋学期

 

 

 

 

 

 

2016年春学期

 

 

 

 

 

 

2016年秋学期

 

 

 

 

 

 

2017年春学期

 

 

 

 

 

 

2017年秋学期

 

 

 

 

 

 

2018年春学期

 

 

 

 

 

 

2018年秋学期

 

 

 

 

 

 

2019年春学期

 

 

 

 

 

 

2019年秋学期

 

 

 

 

 

 

2020年春学期

 

 

 

 

 

 

2020年秋学期

 

 

 

 

 

 

备注:1.周课时数和总学时数应以实际课堂教学时数填写。

2.学校行政人员和教研员填写听课节数。

 

三、近6年育人案例

四、任教以来获奖情况

表彰奖励情况

荣誉称号

时间

颁奖单位

备注

 

 

 

 

 

 

 

 

 

 

 

 

 

 

 

 

 

 

 

 

注:荣誉称号指优秀教师、优秀党员、师德模范、优秀班主任等,限填5项

专业获奖情况

奖励名称

获奖时间

授奖部门

排名/总人数

 

 

 

 

 

 

 

 

 

 

 

 

 

 

 

 

 

 

 

 

注:专业获奖指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教学竞赛奖、入选的人才支持计划等,限填5项

五、近6年教科研项目及成果

论文论著和课题题目

何年何月在何刊物发表或何出版社出版;课题立项完成时间及来源

本人承担部分及字数(注明排名)

获奖情况(注明颁奖单位、获奖级别及排名)

 

 

 

 

 

 

 

 

 

 

 

 

 

 

 

 

 

 

 

 

注:能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本学科论文、论著、教材与承担教科研课题(教师合计限填3项、教科研训人员合计限填5项。)

六、近6年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和师范生情况

起止时间

对象

项目、讲课题目和形式

成效

 

 

 

 

 

 

 

 

 

 

 

 

 

 

 

 

 

 

 

 

注:填写担任过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教师发展培育站等专业发展共同体领衔人和导师,或担任过青年教师和师范实习生指导教师或受邀兼任师范院校教师教育课程等情况,限5项。

七、近6年开设公开课、示范课和专题讲座情况(限填12项)

序号

授课时间

授课地点

授课题目

主办单位

听课对象

及人数

 

 

 

 

 

 

 

 

 

 

 

 

 

 

 

 

 

 

 

 

 

 

 

 

 

 

 

 

 

 

 

 

 

 

 

 

 

 

 

 

 

 

 

 

 

 

 

 

 

 

 

 

 

 

 

 

 

 

 

 

 

 

 

 

 

 

 

 

 

 

 

 

八、工作总结

申报人从师德、育人、教学、示范(教科研训人员从师德、指导、服务、示范)四个方面,全面总结任教以来取得的成绩,2000字以内。

 

 

 

 

 

 

 

 

 

 

 

 

 

 

 

 

 

 

 

 

 

 

 

 

 

 

 

 

 

 

 

 

                                 

 

 

九、有关承诺书

 

 

个 人 承 诺 书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已仔细阅读《江苏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和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选通知,并理解其内容和要求。本人自愿申报特级教师,本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及有关佐证材料均准确、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与事实不相符,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并自愿接受组织的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字和指模):

身份证号码:

 

2021年 月 日

 

 

 

单 位 承 诺 书

 

在本次特级教师推荐过程中,本单位承诺:(1)已本单位师传达有关评选文件要求;(2)申报人员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准确、真实、有效;(3)严格按要求进行推荐和公示如本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推荐、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单位有关人员为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帮助,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2021年 月 日
十、推荐情况及审批意见

 

 

附件5

 

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讲话参考

 

各位老师、家长、同学们:

大家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XXX学校(单位)特级教师申报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会议。

特级教师是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是省级授予教师的最高荣誉表彰,由省人民政府授予称号、颁发证书。特级教师应当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示范的先进,是“四有”好老师的示范标杆。

一看是否是师德的表率。特级教师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有高尚的师德,以德立身、立学,以德施教、树人,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要了解学生、尊重学生、热爱学生、服务学生,维护教师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积极正面的社会形象。无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言行。

二看是否是育人的模范。特级教师应有仁爱之心,带头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爱学生,尊重和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无差别、无歧视、无偏见。根据学生认知水平和个性特点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因材施教,潜心育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三看是否是教学的专家。特级教师要有扎实学识,具有鲜明的教育理念、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素养和良好的教学反思习惯,在教育专业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教学质量和水平高,形成了较为鲜明的教学风格、特色、主张和思想。

四看是否是示范的先进。特级教师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青年教师指导和师范生培养工作,担任过青年教师、师范生、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指导教师,在提高指导对象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在学校和区域的课程建设、教材开发与研究、一线教育教学、培养学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起到带头效果。同时,主动承担各类研训任务,提供优秀研训资源,研训成效明显,有效促进了青年教师专业素养的提升。

本次我校有XXX、XXX等X名教师申报特级教师,下面请他们依次上台进行述职。

……

老师、家长、同学们,特级教师每3年评一次,评选名额少,荣誉级别高,示范意义大,民主测评表中前3项师德、育人、教学的优秀率一般要达到85%以上方可推荐,因此今天的民主测评活动非常重要,希望大家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任的精神,认真行使民主权利,独立完成测评工作。同时也请大家放心,本次测评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表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分发和收回,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统计汇总。

下面请工作人员分发测评表。关于表格填写我强调两点,一是请大家先核对表格:教师填写“教师版”,学生填写“学生版”,家长填写“家长版”,如有领错的请举手示意。二是分别在师德表率、育人模范、教学专家、示范先进和是否推荐所对应的方框内选择一个最符合的打“√”,每一个指标均需填写,同一个指标只能选择一个格次,否则就是弃权票或废票。如果有相关意见建议,请在“意见建议”栏内书写,不够的可写在反面。这次测评大家有20分钟的时间填写,请大家不要着急,认真审慎的表达个人意见。

……

时间到,请大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投票。今天的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工作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参与和配合!
民主测评汇总表

申报人姓名

 

所在单位

 

是否

公开述职

 

测评时间

 

测评地点

 

参加

人数

 

其中

教师

家长

学生

服务对象

 

 

 

 

测评内容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弃权

优秀率

师德

 

 

 

 

%

育人

(指导)

 

 

 

 

%

教学

(服务)

 

 

 

 

%

示范

 

 

 

 

%

推荐情况

同意推荐

不同意推荐

弃权

同意推荐率

%

主持人、监票人签字

主持人: 监票人:

县级教育行政

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江苏省特级教师申报对象民主评价表

(教师版)

测评对象姓名: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

内 容

等次

1.爱岗敬业,师德表率。服从学校安排,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踏实肯干,乐于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与同事关系和谐,在学校有较高的美誉度。

 

 

 

2.为人师表,家校和谐。言行雅正,经常与家长有效沟通,无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办私事和暗示报各类辅导班等行为,无有偿家教行为,深受学生爱戴和家长信任。

3.关爱学生,育人模范。注重学科育人,尊重学生个性差异,用心呵护每一名学生,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特别关注弱势或后进学生、留守儿童,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4.理念先进,管理行家。班级管理、课后服务、社团活动、少先队活动等创新开展且实绩突出,深受学生的喜爱,在区域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5.善于学习,教学专家。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丰富的教学经验,鲜明的教学特色,能胜任循环教学或毕业班教学,在课程、教材、教法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学科教学效果优良或有显著提升,深受学生欢迎与同行好评。

 

 

 

6.勤于研究,成果丰硕。主持与本学科相关且实践意义较大的课题,多次开设公开课或讲座,在同行中影响力强,在本地区知名度高。教科研成果有实际指导价值且得到推广应用。

7.甘为人梯,示范引领。经常担任学校青年教师和师范实习生指导教师,指导有实效;辅导教师、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相关学科竞赛成绩突出。担任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或培育站等主持人、导师等,成效显著。

 

 

 

8.主动作为,示范辐射。研究能力强,承担校级以上研训项目,引领本校、区域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本校、区域课程建设与发展,有效解决本校、区域教学改革问题,有效促进本校、区域教师专业素养的提升。

推荐意见

推荐

 

不推荐

 

意见建议

 

注:请在每一项的“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选项中选择最符合的1项打“√”,并在综合评判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如有其他意见建议,请具体列出,框内书写不下的,可写在背面。

江苏省特级教师申报对象民主评价表

(家长版)

测评对象姓名: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内 容

等次

1.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及社会公德,从不索要、收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不利用家长资源为个人谋利。

 

 

 

2.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没有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和暗示报各类辅导班等行为,不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不搞有偿家教。

3.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平等耐心对待学生,深受学生喜爱,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4.能通过多种途径主动与家长沟通交流,交流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家校关系和谐。定期与家长集体会面,引领家长共同培育学生。

5.遵循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及学习规律,启迪家长以理性方式看待儿童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采用合理的考试考核方法,对学生的评价客观准确。批改作业认真及时,经常会有鼓励性的批语。对于共性问题,能集体讲解;对于个性问题,能分别找学生,帮助学生弄通弄懂。

推荐意见

推荐

 

不推荐

 

意见建议

 

注:请在每一项的“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选项中选择最符合的1项打“√”,并在综合评判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如有其他意见建议,请具体列出,框内书写不下的,可写在背面。

江苏省特级教师申报对象民主评价表

(学生版)

测评对象姓名: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内 容

等次

1.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工作严谨认真,态度积极热情,言行规范得体,作风正派。不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和课外辅导培训班,从不索要、收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

 

 

 

2.关爱学生,待人真诚。经常与学生沟通交流,善于运用肯定、鼓励、表扬等方式激励学生,未发生打骂或体罚学生行为,得到了学生信任与拥护。

3.因材施教,全面育人。尊重学生个性差异,用心关爱、呵护每一名学生,经常找学生谈心,乐于帮助学生,是学生的知心朋友,成长路上的引路人。

 

 

 

4.理念先进,管理有方。班级管理、课后服务、社团指导、少先队活动等方面经验丰富,敢于创新,特色鲜明,深受学生喜爱。

5.精心备课,上课认真。认真上好每一节课,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多样,讲课生动有趣。认真批阅每一份作业、辅导每一名学生,没有歧视成绩不好学生的情况。

 

 

 

6.潜心研究,成绩突出。勤于研究教学,善于总结反思,课堂多次公开展示,学科教学效果优良。

推荐意见

推荐

 

不推荐

 

意见建议

 

注:请在每一项的“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选项中选择最符合的1项打“√”,并在综合评判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如有其他意见建议,请具体列出,框内书写不下的,可写在背面。

江苏省特级教师申报对象民主评价表

(教科研训人员版)

测评对象姓名: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内 容

等次

1.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尊重同事,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平等对待每一位指导服务对象。

 

 

 

2.在基层指导工作中没有违规取酬等情况。没有向基层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和课外辅导班等情况。

3.创造性实施国家课程,组织制订有区域特色的课程教学计划。

 

 

 

4.课堂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显著,有鲜明的教学主张和教学风格。

5.教育政策、理论和实践研究能力强,研究成果丰硕,并能有效指导实践。

6.教育教学指导能力强,能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在区域内有较好的声誉。

 

 

 

7.坚持学科育人,推进五育并举,尊重学生成长规律,重视差异化和个别化指导。

8.精准分析校情和学情,引导学科学业评价改革,提升教研服务针对性。

9.能较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聚焦课堂教学质量提升的教科研训活动,善于培育、遴选和推广典型经验。

 

 

 

10.积极承担青年教师培养、城乡教师牵手等工作,带动教师共同发展。能蹲点、联系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1.能全面理解区域教育发展规划,积极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服务。

推荐意见

推荐

 

不推荐

 

意见建议

 

注:请在每一项的“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选项中选择最符合的1项打“√”,并在综合评判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如有其他意见建议,请具体列出,框内书写不下的,可写在背面。

江苏省特级教师申报对象民主评价表

(教科研训人员服务对象版)

测评对象姓名: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内 容

等次

1.师德高尚,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平等对待每一位指导服务对象,甘为人梯,能够起到模范和表率作用。

 

 

 

2.在基层指导工作中没有违规取酬情况。没有向基层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和课外辅导班等情况。

3.精准分析校情和学情,引导学科学业评价改革,提升教研服务针对性。

 

 

 

4.指导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教学科研等能力强,成效显著,能够起示范引领作用。

5.能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能围绕教育教学实际,系列化、项目化开展教科研训工作。

 

 

 

6.教研、培训等组织、管理能力强,服务理念新、过程实、专业性强,工作民主、和谐、扎实、高效。

7.专业功底扎实,在课程、教材、教法等方面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

 

 

 

8.具有终身学习能力,熟知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研究成果丰富且有一定的影响力。

9.引领教师开展区域性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创新意识强,形成有价值的创新成果并推广应用。

推荐意见

推荐

 

不推荐

 

意见建议

 

注:请在每一项的“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选项中选择最符合的1项打“√”,并在综合评判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如有其他意见建议,请具体列出,框内书写不下的,可写在背面。

 

附件6

江苏省第十六批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汇总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序号

所在市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教龄

班主任年限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现职称及聘任时间

现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任教学科

任教学段

年课时数

学校类型

人员类型

曾获最高荣誉

农村任教或支教年限

民主测评优秀率

设区市统一教学测评排名

论文和课题代表作鉴定排名

设区市推荐排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备注

1

 

 

 

 

 

 

 

 

 

 

 

 

 

 

 

 

 

 

 

 

 

 

 

 

 

 

 

2

 

 

 

 

 

 

 

 

 

 

 

 

 

 

 

 

 

 

 

 

 

 

 

 

 

 

 

填写说明:

1.任教学科为现从教主要学科,按学科规范名称填写。

2.任教学段统一为学前、小学、初中、高中或中职,跨学段人员以2020年底实际从教学段确认。

3.年课时数指近6年教学课时平均数(2015-2020年)。

4.人员类型指按评选条件确定的教师、校级领导、教研人员。

5.学校类型中只标注乡村学校(包括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

6.电子表请以excel格式发送到jsjytrsc@163.com

7.从教研员或校级领导岗位转专任教师岗位人员和从外省引进的特级教师请在“备注”里标注。

 

附件7

设区市特级教师推荐小组专家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单位及职务

学段

学科

是否

特级教师

手机号码

身份证

号码

备注

 

 

 

 

 

 

 

 

 

 

 

 

 

 

 

 

 

 

 

 

 

 

 

 

 

 

 

 

 

 

 

 

 

 

 

 

 

 

 

 

备注:

1.任教学科为现从教主要学科,按学科规范名称填写。

2.任教学段统一为学前、小学、初中、高中或中职,跨学段人员以2020年底实际从教学段确认。

3.电子表请以excel格式发送到jsjytrsc@163.com。

省教育厅链接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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