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中学2024年春学期教育收费公示表
江苏省盐城中学2024年春学期教育收费公示表 | ||||||||
单位:元/生·学期 | ||||||||
年级 项目 | 高一年级 | 高二年级 | 高三年级 | 收费依据 | ||||
1 | 学费 | 800 | 800 | 800 | 苏 价 费[2000]167号 盐市价发[2007]1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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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住宿费 | 200 | 200 | 200 | 盐市价发[2006]112号 | |||
3 | 课后延时服务费 | 300 | 300 | 300 | 盐办字[2023]38号 | |||
4 | 代办费 | 560 | 480 | 370 | 盐发改[2020]71号 | |||
其中 | 教材(含磁带)、教辅材料费 | 500 | 420 | 310 | ||||
作业本费 | 50 | 50 | 50 | |||||
社会实践活动费 | 10 | 10 | 10 | |||||
备 注 | ||||||||
1.学校组织学生到盐城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中心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按盐市价发[2011]93号文执行,即住宿费20元/人.夜,外出参观门票费、交通费、伙食费按实结算。该项目系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 ||||||||
2.凡城市、农村持证(必须在有效期内)的低保对象或特困职工的子女以及孤儿、革命烈士子女在本市公办的幼儿园、普通高中就读的,学费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公费生收费标准减免50%以上或酌情全免。 | ||||||||
3.校服费根据学生自愿原则组织征订,可三年代办一次,农村中小学不作要求。 | ||||||||
4.根据市政府盐政发[2007]58号和盐医保发[2021]62号文件精神,2022年度,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 | ||||||||
5.从2010年秋学期起,对持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放残疾人证并接受高中阶段全日制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 | ||||||||
6.根据盐城市教育局、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盐教财[2014]41号、盐财教[2014]15号),凡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秋学期可向学校申请助学金,学校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确定资助标准。 | ||||||||
举报电话:市场监管局12315 教育局88228757 | ||||||||
学校收费咨询电话:88887688 |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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